question-icon 20万元投资款应由谁返还?

我之前投了20万到一个项目里,现在项目出问题了,我想把钱拿回来。但涉及好几方,有项目运营方、介绍人,还有项目的实际控制人。我搞不清楚到底该找谁要回这20万投资款,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投资款返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20万元投资款应由谁返还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下面为您详细阐述。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投资行为的性质。投资行为通常有多种形式,比如入股公司成为股东,或者参与某个具体项目的投资。如果是入股公司,您就成为了公司的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不能随意抽回出资。但如果出现公司决议解散、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法定情形,股东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在公司清算后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假设您参与的是项目投资,这就要看投资协议的具体约定。投资协议是您和其他参与方之间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如果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由某一方负责返还投资款,那么就按照协议来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只要投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就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如果在投资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旦合同被撤销,对方就应当返还您的投资款。 若涉及介绍人,介绍人一般只是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通常不需要承担返还投资款的责任。但如果介绍人在介绍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者虚假陈述等过错行为,给您造成了损失,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要求介绍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项目的实际控制人,如果其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滥用权力、损害投资者利益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您可以要求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20万元投资款应由谁返还,需要根据投资行为的性质、投资协议的约定以及各方在投资过程中的具体行为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果您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