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需要谁参加吗?


在侦查阶段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是有相关人员参加要求的。这主要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讯问过程合法、公正且能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应当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并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场所进行,保障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这里的法定代理人通常指的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如果父母无法到场,也可以是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比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合适成年人制度是为了在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时,起到监督、沟通、抚慰等作用。合适成年人可以是未成年人的其他亲属、所在学校的代表、居住地的基层组织代表等。他们可以在讯问过程中,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未成年人因恐惧、紧张等因素而作出不真实的陈述。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此外,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在侦查阶段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的参加是必不可少的程序。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旨在确保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果在实际操作中,相关部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所取得的证据可能会被认定为程序违法,从而影响其证据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