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应该由谁起草?
我最近要租个房子,房东说让我起草租赁合同,但我觉得应该是房东来起草。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租赁合同到底该由谁起草,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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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租赁合同必须由哪一方来起草。租赁合同是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就租赁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双方都有权利起草合同。 从实际情况来看,出租方起草合同较为常见。因为出租方通常对租赁物更为了解,比如房屋的具体情况、配套设施等,由他们起草合同能够更全面准确地将租赁物的相关信息和自身的要求写入合同。例如房东起草房屋租赁合同,会明确房屋的位置、面积、租金金额、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等关键信息。 而承租方起草合同也有其合理性。如果承租方有一些特殊的需求,比如对租赁物的使用方式、维修责任等有特别的要求,由承租方起草合同可以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例如企业租赁办公场地,可能有对装修的特殊要求,由企业起草合同就能把这些要求明确写进去。 不过,无论哪一方起草合同,都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都应当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符合双方的意愿。如果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或者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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