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疗费应由谁承担?
在交通事故中,医疗费承担的情况较为复杂。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会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这里所说的交强险,简单来讲,就是国家规定每辆车都要购买的一种保险,目的是在发生事故时,给对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提供基本保障。
要是赔偿后还有不足的部分,就要看事故双方的具体情况了。如果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要是双方都有过错,那就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另外,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举例来说,如果您和对方都买了交强险,您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对方受伤产生了医疗费。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对方的医疗费,如果交强险赔完还有剩余的费用,由于您负主要责任,那大部分的剩余费用可能就要由您来承担,要是您还买了商业险,符合商业险理赔条件的话,商业险会接着赔偿一部分。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5个相关问题
交通事故医疗费由谁赔偿?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受了伤去医院治疗花了不少钱。现在不知道这医疗费该谁来赔。想了解一下在交通事故里,医疗费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是肇事方全赔,还是保险公司赔,还是有其他情况 ,想弄清楚具体规则。
交通事故中谁来支付医疗费用?
前几天我开车和别人撞了,对方受伤住院了。现在涉及医疗费用支付问题,我不太清楚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在交通事故里,到底是由谁来支付这些医疗费用呢?是我先垫付,还是对方自己先付,还是有其他规定?
交通事故需由谁垫付医疗费?
我出了交通事故,受伤住院要付医疗费。现在责任还没划分,我自己手头紧,肇事方也不想出钱,保险公司那边也没个准信。我就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医疗费到底该谁来垫付啊?
出了交通事故后由谁垫付医疗费?
我前不久出了交通事故,受伤后去医院治疗需要支付医疗费。但现在我和对方在医疗费垫付问题上有分歧,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到底该由谁来垫付这笔费用呢?是肇事方,还是我自己先垫着,后续再处理?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需要自己垫付费用吗?
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受伤了,现在要去医院治疗。我有点纠结,不知道这治疗费用是不是一定得我来垫付。想问问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要是我不垫付会有什么后果,又有哪些情况是需要我垫付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