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后应该找谁赔付?
前几天我在路上被撞了,当时有点懵。现在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该找谁来赔付我的损失呀?是撞我的那个人,还是他的保险公司,还是有其他情况呢?我想详细了解下具体找谁赔付以及背后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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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被撞的情况后,找赔付对象需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一般应由肇事者承担赔偿义务。这里的肇事者就是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一方。比如张三开车撞了李四,经交警认定张三负事故全部责任,那么张三就是这个肇事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要是加害方有有效的保险保障,那么受害人可以尝试与该方的保险公司进行协商,争取让保险机构在约定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对损失进行赔付。比如王五开车撞了赵六,王五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赵六就可以先尝试和王五的保险公司沟通赔偿事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是《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的。 然而,如果加害方没有购买保险,或者所投保的保额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受害人就可以直接向加害方个人提出赔偿请求。要是双方在赔偿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受害人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也就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加害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总之,被撞后要依据具体情况,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找到赔付对象,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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