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医疗事故该找谁赔偿?
我在医院看病,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身体出了问题,也花了不少额外的钱。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找医院里的医生赔偿,还是找医院赔偿呢?具体找谁负责赔偿,我完全没头绪,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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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医疗事故时,确定赔偿责任主体是一个关键问题。通俗来讲,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在医疗事故中,赔偿责任的主体通常是医疗机构,而非具体的医务人员。这是因为医务人员是在医疗机构的组织和管理下进行医疗活动,他们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 举例来说,假如你在某医院进行手术,由于医生的失误导致手术失败,给你造成了身体损害,那么你可以要求该医院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直接找实施手术的医生。 不过,虽然赔偿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但医疗机构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能会根据内部的规章制度,对有过错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内部处理,比如警告、罚款、处分等。所以,当你遇到医疗事故时,应该首先找发生事故的医院进行索赔。如果与医院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合法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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