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如何向医院理赔?
当遭遇医疗事故想要向医院理赔时,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流程和要点。
首先,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单位及其机构里的医生等人员在治疗过程中,违反国家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自身制定的治疗、护理条例等,从而导致病人受到伤害。
理赔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与医院协商。这是较为常见的第一步,您可以要求查阅并复印病历资料,以此了解事故详情,和医院就赔偿问题进行沟通谈判。
二是申请调解。要是初步沟通没有结果,您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事故鉴定,获取专业鉴定报告后,再尝试通过第三方,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
三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关于赔偿项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 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此外,还有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总之,医疗事故理赔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您要注意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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