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对方主责应如何赔偿?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经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现在想知道具体赔偿是怎么算的,都有哪些项目能要求赔偿,赔偿流程又是怎样的,是直接找医院谈,还是走法律程序,想了解这方面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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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医疗事故,且对方被认定为主责,受害者有权要求赔偿。 首先来看看赔偿项目。医疗费是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就是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产生的收入损失,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是护理患者所产生的费用,如果是家属护理,按照家属的误工费计算,如果是请护工,按照实际支出计算。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营养费根据患者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要是造成残疾了,还有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就是为了辅助患者生活购买器具的费用;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另外,还可能涉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是对患者精神伤害的补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对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和标准有明确规定。 关于赔偿的具体金额,要依据实际损失、伤残等级以及责任比例来确定。一般来说,主责方可能承担70%左右的赔偿责任,但具体比例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赔偿问题。要是协商不成,患者可以依法申请医疗纠纷调解,调解机构会帮忙协调双方,提出合理的赔偿方案。患者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病历、诊断证明、费用票据等。 总之,遭遇医疗事故对方主责时,患者要了解自己的权利,按照法律规定争取应得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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