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中主次责任具体是怎么赔偿的?


在医疗事故纠纷中,主次责任的赔偿需要根据责任程度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关于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划分及对应的赔偿比例: -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需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 主要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 - 90%。 - 次要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 - 40%。 - 轻微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其次,赔偿范围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医疗费:按照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总之,在确定医疗事故纠纷主次责任赔偿时,需先明确责任程度,再根据相应的赔偿范围和标准进行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