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让单据是由谁转给谁的?
我手里有一些可转让单据,不太清楚在法律规定里,这些单据应该是从哪一方转让到哪一方。我担心自己转让的对象不符合规定,会引发法律问题,想了解一下可转让单据转让双方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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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让单据指的是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将权利进行转移的单据,像提单、仓单这类都属于可转让单据。简单来说,可转让单据的转让就是单据的原持有人把单据所代表的权利转移给其他人。 从转让的主体来看,通常是由单据的合法持有人转让给受让人。合法持有人就是目前拥有单据并且其持有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比如在货物运输中,托运人在完成托运手续后拿到提单,此时托运人就是提单这个可转让单据的合法持有人。而受让人则是接受单据转让并获得相应权利的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对于可转让单据而言,如果其代表的是一种债权关系,那么在不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单据的合法持有人就可以将单据转让给受让人。 在实际操作中,转让的过程可能涉及多种场景。例如在贸易活动里,卖方作为提单的合法持有人,为了完成交易,可能会把提单转让给买方,买方凭借提单就可以提取货物。所以,可转让单据的转让一般是从合法持有人流向有受让需求的人,但前提是要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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