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我在经营一家小公司,在税务处理方面不太懂。想知道在企业运营里,到底谁产生的进项税是可以进行抵扣的呢?是公司员工产生的,还是特定业务相关方产生的?不太清楚具体的范围和条件,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进项税抵扣是一个在税收领域比较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进项税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当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时,会产生销项税,而进项税抵扣就是用进项税额来抵减销项税额,从而减少应缴纳的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一般来说,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并且,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此外,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等,对应的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