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禁止刑讯逼供手段取证是国家的人权承诺?
我想知道为啥国家要把禁止刑讯逼供手段取证当作人权承诺。我觉得刑讯逼供可能能更快问出结果,不太理解为啥要禁止,想了解这背后的法律意义和人权保障方面的原因。
展开


禁止刑讯逼供手段取证被视为国家的人权承诺,这背后有着深刻的法律意义和人权保障内涵。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刑讯逼供。刑讯逼供就是司法人员通过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等暴力、威胁的方式,强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有罪供述。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和基本人权的。 从法律依据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一规定直接体现了国家对于禁止刑讯逼供的坚决态度。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规定了刑讯逼供罪,如果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从人权保障的角度分析,每个人都享有人格尊严和身体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刑讯逼供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这些基本权利,使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遭受极大的痛苦。这种做法违背了现代法治的基本理念,可能导致无辜的人被迫承认自己没有犯的罪行,从而造成冤假错案。 而禁止刑讯逼供手段取证,是对司法公正的有力维护。司法公正要求以合法、客观、真实的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如果允许刑讯逼供,那么取得的证据可能是虚假的、不可靠的,这会破坏整个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只有通过合法的程序和手段收集证据,才能确保司法裁判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国家将禁止刑讯逼供手段取证作为人权承诺,是法治社会进步的体现。它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公正、文明的司法环境,使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能得到平等的对待和保护。这也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对人的尊严和权利的高度重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