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退税单位为什么要收回?

我申请了个人退税,钱退到我账户后,单位却要求我把这笔钱交回去。我不明白单位为什么要这么做,这合法吗?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单位有没有权利收回我的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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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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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退税是指个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按照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纳的税款。一般来说,退税是退还给纳税人个人的,这是基于个人的纳税情况和相关税收政策产生的应得款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而退税是在纳税人多缴纳税款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将多缴部分返还给纳税人。也就是说,退税的主体是纳税人个人,退税款项属于纳税人的合法财产。 通常情况下,单位并没有权利收回个人的退税。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单位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存在计算错误等情况,导致多扣了员工的税款,而后员工申请退税成功。单位可能会要求员工返还多扣的部分,但这也需要与员工进行合理沟通和协商,并且应该提供相应的计算依据和说明。如果单位没有合理理由要求收回退税,员工可以拒绝,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向税务机关咨询、反映情况,或者寻求劳动仲裁、法律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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