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是怎么回事?

我去申请劳动仲裁,结果收到了不予受理通知书。我不太明白为啥不受理,也不知道这通知书意味着什么,之后我该怎么做呢?我很想维护自己在劳动方面的权益,希望能搞清楚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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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时,向申请人出具的书面通知。简单来说,就是仲裁委告诉你,你的这个仲裁申请他们不处理。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所以当你收到这个通知书时,上面一般会写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常见的不予受理的原因可能有多种。比如仲裁请求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像一些单纯的劳务纠纷可能就不在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内;或者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事项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也就是你不是这个劳动争议的直接当事人;又或者超过了仲裁申请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去申请,就可能不被受理。 当你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也不是没有其他办法。根据法律规定,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你可以拿着这个不予受理通知书,去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你的劳动争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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