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仲裁不予受理该如何处理?
在工作中遇到劳动纠纷,本想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结果仲裁不予受理。想知道面对这种情况,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做,有哪些途径可以继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能详细了解后续的解决办法。
展开


如果劳动关系仲裁不予受理,不用着急,是有相应解决办法的。 首先,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若决定不予受理案件,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方,并说明拒绝受理的具体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意味着,当你遇到仲裁不受理的情况时,若收到了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上面还写了理由,那么你有权利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在劳动争议中的权益。 另外,如果劳动仲裁部门拒不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这种情况下,你同样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对于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情形的处理方式多样。比如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起诉后法院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申请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后法院应当受理;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的,当事人起诉后法院经审查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仍不受理的,法院应当受理。 相关概念: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司法救济:是指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通过法律程序,请求国家强制力给予保护和补救。 主体不适格:指对于诉讼标的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没有诉讼实施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