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在哪些情形下会不予受理?

我最近和公司产生了一些纠纷,本想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但又担心我的情况不符合受理条件。我想具体了解下,到底哪些情况劳动仲裁是不受理的,这样我心里也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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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超过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比如,公司拖欠工资,从劳动者知道被拖欠工资之日起一年内要申请仲裁,超过这个时间且没有法定中断、中止事由的,仲裁机构可能不予受理。不过,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二、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 劳动仲裁机构只能受理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争议,如劳动合同争议、工资福利争议等。如果争议涉及商业合同、知识产权等非劳动关系的事项,就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例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合作投资产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仲裁范畴。 **三、申请人主体身份资格不符合要求** 只有与劳动关系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才具备申请劳动仲裁的资格。比如,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的争议,劳动仲裁通常不予受理;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高校毕业生进入有关部门确定的见习单位见习而与所在单位发生的争议,也不在受理范围内。 **四、被申请人信息不明确** 申请人需要明确指出被申请人是谁,如果被申请人的身份不明确,或者无法确定被申请仲裁的对象,仲裁机构无法进行仲裁程序。例如,劳动者只知道公司名称的大概发音,不能准确提供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仲裁申请可能就会被驳回。 **五、仲裁申请缺乏明确的诉求主张与事实依据** 申请人需要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仅仅有模糊的诉求而缺乏具体的依据和阐述,仲裁机构难以进行有效的处理。例如,劳动者只是说公司对自己不公平,但没有具体指出是哪方面不公平,也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仲裁机构可能不予受理。 **六、已就该争议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法院已立案审理** 如果当事人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已经做出了判决、裁定,那么劳动仲裁机构一般不会再进行审理。这是为了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和不同裁判结果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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