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劳动仲裁申请违法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受理劳动仲裁申请是不违法的。要理解这一点,首先得明白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第一,申请人得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简单说,就是纠纷涉及到自身的劳动权益。 第二,申请仲裁的事项必须与劳动权利和义务相关,比如工资支付、加班费用、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的争议。 第三,从自己觉得权益受到损害那一天开始计算,一年之内要申请仲裁,否则可能会因为超过时效而不被受理。 第四,要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案件,有相应规定的管辖仲裁委。 第五,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书面的申诉书,并根据被申请人的人数准备相应数量的副本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表明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仲裁委受理仲裁申请是依法履行职责,并不违法。 只有在不符合上述法定条件,比如明显超过仲裁时效、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等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仍然受理,才可能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 。此外,如果劳动监察部门未经充分调查核实,就把劳动者的投诉推向劳动仲裁,也是违法的,这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违法行为。 相关概念: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发生后,能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仲裁委可能不予受理。 管辖权:是指不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不同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权限划分,确保案件由合适的仲裁委处理。 申诉书: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时提交的书面材料,里面要写明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