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多久可以向法院起诉?
之前去申请劳动仲裁,结果仲裁那边不予受理。我现在想通过法院来维护自己权益,就想知道在仲裁不予受理后,得在多长时间内去法院起诉才行,想弄清楚这个时间限制,别错过起诉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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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当事人若要向法院起诉,通常是在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给您解释一下,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纠纷的一种前置程序,但如果仲裁机构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就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而法律赋予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向法院寻求救济的权利,规定了十五日的起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虽然这里说的是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情况,但对于不予受理这种情况,实践中通常也是按照十五日的期限来执行。 这十五日的期限很关键,如果超出这个时间没有向法院起诉,那么后续可能就无法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该劳动纠纷了。所以要及时关注时间,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和材料,尽快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不予受理:就是仲裁机构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不接受当事人的仲裁申请。 诉讼: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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