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为什么能不经老赖同意就执行?
我遇到个事儿,有个人欠我钱一直不还,成老赖了。我起诉到法院,法院说可以不经他同意就执行他财产。我就纳闷了,这老赖不同意,法院咋就能执行呢?想知道背后的法律依据和道理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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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的框架里,法院能够不经所谓“老赖”的同意而进行执行,这背后有着充分的法律依据和重要的意义。 首先,我们要明白,当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了生效的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这就代表着法律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明确认定。这些生效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它体现的是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当债务人(也就是老赖)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这就是对法律权威的公然挑战。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有权力也有责任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法院的执行行为是基于法律赋予的职权,而不是取决于老赖是否同意。如果老赖可以随意拒绝执行,那么法律文书就会变成一纸空文,整个社会的法治秩序也将受到严重破坏。所以,法院不经老赖同意进行执行,是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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