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下为何会出现离婚诉讼热?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最近又听说在冷静期下出现了离婚诉讼热的情况,我不太理解这是为什么。是因为冷静期限制了离婚自由,所以大家都去诉讼离婚吗?我想了解一下背后的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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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解冷静期下为何会出现离婚诉讼热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存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出现离婚诉讼热的原因,首先是部分人认为离婚冷静期限制了他们的离婚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对于那些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夫妻来说,冷静期可能会让他们感到煎熬,于是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加快离婚进程。 其次,在协议离婚中,由于冷静期的存在,可能会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一旦一方在冷静期内反悔,另一方若坚持离婚,就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离婚诉讼的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了另一种离婚途径。 再者,一些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复杂问题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可能觉得通过法院诉讼能够更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方面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 综上所述,离婚冷静期下出现离婚诉讼热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当事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离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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