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为什么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呢?
我是个自由职业者,最近和一家企业有业务往来,对方要求我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但去问了之后说个人不能开专票,我就很疑惑,想知道为啥个人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呀,这背后有啥法律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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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很重要的票据,它不仅是纳税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商业凭证,还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但一般情况下,个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主要是基于税收征管和增值税链条管理的考虑。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通过环环相扣的抵扣机制来避免重复征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让受票方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大量的个人都能随意开具专用发票,可能会导致税收管理难度增大,出现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扰乱正常的税收秩序。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等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如,个人出租不动产,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个人也有途径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交易。所以,个人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为了保障税收征管的规范和有序,但并非绝对不能获得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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