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我没收到的钱为什么要交税?

我明明没收到这笔钱,但是却被要求交税,实在想不明白。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没收到钱却要交税这种情况合理吗?到底是依据什么法律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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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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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法里,交税的依据并不完全取决于你是否实际收到钱,而是依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简单来说,就是你在什么时候产生了需要交税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这表明,即便你还没收到钱,但如果已经发生了应税销售行为,并且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或者先开具了发票,那么纳税义务就已经产生了,你就需要交税。 再比如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所以,企业只要在当期获得了收入的权利,就算没收到钱,也得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来交税。 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税收的公平性和稳定性。如果只按照是否收到钱来确定纳税义务,企业可能会通过拖延收款等方式来逃避纳税,这会损害国家税收利益,也对其他依法纳税的企业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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