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扣除钱后为什么还会退回来?
我之前每个月工资都正常扣了个人所得税,但是最近收到通知说能退税,这让我很疑惑。我一直以为扣了税就不会再退了,想知道扣除的钱为什么还会退回来,这其中是有什么规定吗?
展开


个人所得税扣除钱后又退回来,主要是因为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预扣预缴和年度汇算相结合的征收方式。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预扣预缴,就是在每个月发工资或者取得其他收入的时候,单位或者支付方按照一定的方法预先帮我们扣除个人所得税并上缴给税务部门。不过,这个预扣预缴的计算方法只是一种预估,可能和我们全年实际应该缴纳的税额存在差异。 年度汇算则是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我们要把全年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合并在一起,按照规定的税率和扣除标准,重新计算全年实际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然后,把这个实际应纳税额和之前预扣预缴的税额进行比较。 当预扣预缴的税额大于全年实际应纳税额时,就会产生退税。比如,有些人在年度中间可能有一些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像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没有及时申报扣除,在预扣预缴时多交了税。等到年度汇算时把这些扣除项目补充申报,就会发现实际应纳税额减少了,之前多扣的税就会退还给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也就是说,只要我们符合退税条件,税务部门就会按照规定把多扣的税退给我们。 总的来说,个人所得税扣除后又退回是为了确保每个纳税人按照实际的收入和扣除情况准确缴纳税款,体现了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