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填写了专项扣除还是会扣税?
我已经按要求填写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发工资时发现还是扣税了。我不太明白,专项扣除不就是用来减少纳税金额的吗,怎么填了还是扣税呢?想知道这是什么原因,是不是哪里出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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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理解几个关键概念。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额外扣除的项目,比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基础,它是用你的综合所得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填写了专项附加扣除后仍可能扣税,有多种原因。一方面,可能是扣除额度不足以覆盖应纳税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你的年收入较高,即便扣除了专项附加扣除,应纳税所得额仍为正数,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你的年收入是20万元,一年减除费用6万元,即使有专项附加扣除3万元,应纳税所得额还是11万元,这部分就需要按规定缴纳个税。 另一方面,可能是扣除计算的时间问题。专项附加扣除一般是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的,但预扣预缴的计算是按照累计预扣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随着收入的累计增加,可能前期扣除后不用交税,但后期由于累计收入增多,达到了纳税标准就会开始扣税。比如,年初几个月工资较低,加上专项附加扣除后不用交税,但到了下半年工资提高,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了扣除额度,就会产生扣税情况。 此外,也有可能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写有误。如果填写的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导致税务机关没有正确计算扣除,也会出现填写了专项扣除仍扣税的情况。这时,你需要及时检查并更正填写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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