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快到期了去换护照为什么要说丢了呢?
我有本护照快到期了,去咨询换护照时,有人建议我说丢了。我不明白为啥要这么做,这样做合法吗?会不会有啥风险?我就想正常换个护照,这背后有啥门道,想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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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白正常换护照和以“丢失”为由换护照是两种不同的情况。 正常情况下,护照快到期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一条规定,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这种换发是很常规的流程,申请人只需提交相关材料,比如身份证、原护照等,到指定的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即可。它是基于护照本身自然到期的情况进行的更换,是合法合规且受到法律支持的方式。 而如果说以“丢失”为由去换护照,这是一种不恰当甚至可能违规的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由护照签发机关收缴护照或者宣布护照作废;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丢失”为由去换发快到期的护照就属于弄虚作假的范畴。因为实际上护照并没有丢失,只是快到期了。这么做一旦被发现,不仅换发的护照可能会被收缴或宣布作废,本人还会面临罚款等处罚。所以,不建议采用这种方式换发护照,按照正常的护照快到期换发流程办理才是正确且安全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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