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妻子单位有家暴情况,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

我妻子在单位遭遇家暴,现在打算离婚,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决。想了解一下在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方面会有什么倾向,法律依据是什么,会不会考虑家暴这个因素。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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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妻子单位有家暴这种情况下,离婚的判决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看: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如果能证明存在家暴行为,且调解无效,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家暴属于过错行为,妻子作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得到照顾,法院可能会酌情多分给妻子一些财产,以此体现对家暴行为的惩罚和对无过错方的保护。 然后是子女抚养权。法院通常会以子女最大利益为原则来判决抚养权归属。由于家暴行为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特殊原因,法院一般会将子女抚养权判给未实施家暴的一方,也就是妻子。 另外,妻子作为家暴的受害者,还有权要求施暴方给予损害赔偿,这既包括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比如因伤治疗花费的费用等,也涵盖精神层面的伤害补偿。 总之,法院在审理涉及家暴的离婚案件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尽可能公平公正且保障受害者权益的判决。 相关概念: 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无过错方:在婚姻关系中,没有实施诸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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