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结婚想要在房产上加名字该怎么办?


如果老婆结婚后想要在房产上加名字,处理方式分以下两种情况: 若房屋没有贷款,手续相对简单。夫妻双方要携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房产证等相关资料,前往当地住房管理部门(一般是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名称变更申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后会进行审核,符合登记要求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完成登记,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要是房屋存在按揭贷款且尚未还清,这种情况下就复杂一些。当事人首先要前往贷款银行办理贷款人姓名的增加手续,因为银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未经其同意不能随意变更产权人。只有在银行同意并办理完相关抵押变更手续后,才可以按照没有贷款的流程,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证加名。 从法律角度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其实就是对房产所有权的一种约定。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双方结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添加名字的行为,视为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给另一方,自名字登记成功后,该套房就成为双方共同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费用方面,如果是婚后房产添加配偶名字,属于析产,免征所有税金,但需要交纳110元的房屋登记手续费、80元的工本费、25元的籍图费、5元的贴花费。若贷款形式是以公积金贷款的,需另外加100元费用;如果是组合形式贷的款(公积金 商业贷款),则需要支付200元费用。 相关概念: 析产:就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