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带孩子离婚会怎么判?


在涉及媳妇带孩子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问题上,法律遵循的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陪伴,母亲在哺乳、生活照料等方面有天然优势。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定。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够为孩子提供的生活条件;双方的教育背景,对孩子教育的重视和规划能力;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环境,比如是否一直跟随母亲生活,如果突然改变环境是否会对孩子造成较大影响;还有双方的品德、健康状况等。如果媳妇一直带孩子,且孩子在这种环境下成长良好,随便改变成长环境会对孩子健康成长不利,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给媳妇的可能性较大。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岁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自主意识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更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孩子的这个意愿。 不过,抚养权的判决并不是绝对的。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相关概念: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法院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时,要全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发展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