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带着孩子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在女子带着孩子离婚的情况下,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是遵循“儿童最大利益”标准来确定归谁抚养的。 首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等情况,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而且要是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是可以准许的。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会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看谁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像稳定的住所、足够的生活费等;抚养能力方面,包括照顾孩子日常生活、教育引导等能力;文化程度也会影响对孩子的教育质量;生活环境是否稳定、健康也很重要;还有双方对孩子的感情投入和关心程度。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等,这些情况会在判决时优先考虑。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如果明确表达愿意跟父亲或者母亲生活,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予以考虑 。 此外,如果双方都想抚养孩子,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也可行准许。 相关概念: 儿童最大利益:就是在涉及儿童事务的决策中,要把对儿童最有利的因素放在首位来考虑,保障孩子能在良好的环境中成长,在抚养权判决里就是要让孩子得到最好的照顾、教育等各方面条件。 抚养权: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