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女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正在走离婚程序,我们有个闺女,都想争取她的抚养权。我想知道法院在判定闺女抚养权归属时,到底是怎么考虑和判决的,希望能提前了解清楚,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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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闺女抚养权的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首先,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陪伴,母亲在生活照料和情感安抚上相对更有优势。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双方的经济条件,收入较高的一方可能更有能力给孩子提供较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若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或外祖父母带着,且他们有能力继续帮忙照顾,这也会是重要参考;还有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意愿,比如哪一方能给予孩子更多的陪伴、关爱和教育引导。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岁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认真听取他们想和谁一起生活的想法,并作为重要依据来判决抚养权归属。 另外,如果双方都有能力提供良好养育条件,法院也可能倾向于采取共同监护模式;若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行为,如虐待、疏忽等,抚养权则可能判给另一方。总之,一切判决都是以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和健康成长为出发点。 相关概念: 共同监护:指离婚后父母双方共同对子女行使监护权,共同参与子女的重大决策、生活安排等事务。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法院在处理涉及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事务时,会综合各种因素,选择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生活、教育等各方面最有利的处理方式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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