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取保候审出来后还会判刑吗?


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取保候审出来后是否会判刑,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和司法程序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取保候审的性质。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非刑罚处罚。它是指侦查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其不逃避侦查或者阻碍调查工作,且能随时接受传唤出庭作证。例如,某人因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被取保候审,只是暂时不用被羁押,但案件仍在正常的司法程序中。 相关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其次,关于最终是否会判刑。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能取得公安机关撤案、检察院不起诉、法院判决无罪、免于刑事处罚、缓刑这五种结果之一,就不需要再坐牢。但能否取得这些结果,取决于案件本身,和是否已经取保候审没有必然联系。比如,如果后续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金额巨大、情节严重,且证据确凿,那么法院很可能会依法判处实刑;反之,如果情节较轻,且有从轻情节,可能会缓刑或免刑。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具体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