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办理结婚证离婚法院会受理吗

我和对象没去办结婚证,但现在不想过了,想通过法院来处理。我想知道这种没办结婚证的情况,法院会不会受理我们离婚的请求啊,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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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结婚证离婚法院是否受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依法受理。因为在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虽然没有办理结婚证,但符合结婚实质条件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法律承认其婚姻关系,自然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 其次,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后,双方没登记结婚的,由于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法院一般不会受理。在这之后,法律明确规定结婚需要进行登记才受法律保护,未登记而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法院不会按照离婚案件来处理。 另外,如果没有结婚证,但当事人能提供证明双方夫妻关系的凭证,例如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婚姻证明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起诉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需要满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即便没有结婚证(有其他婚姻关系证明),法院也可能受理离婚诉讼。 相关概念: 事实婚姻:是指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所形成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可以像合法登记婚姻一样通过法院诉讼解除 。 结婚实质要件:一般包括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符合一夫一妻制、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疾病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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