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送传票前会先联系本人吗?

我收到了法院传票,回想起来好像没接到过法院联系我的电话。我就有点疑惑,法院在送传票之前,是不是应该先联系一下本人呢?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看看自己遇到的情况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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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票送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程序中,法院送达传票前是否会先联系本人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传票是法院用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的重要法律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这里的送达方式有多种,直接联系本人并送达传票是其中比较常见的方式。也就是说,法院是可以先联系本人的,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当事人相关诉讼事宜,并确定送达传票的时间和地点。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法院一定会先联系本人。法律还规定了其他送达方式,比如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当无法直接联系到本人,或者本人拒绝接收传票时,法院可以采用其他合适的送达方式。例如留置送达,在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情况下,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所以,法院送传票前可能会先联系本人,但不是绝对的。无论采用哪种送达方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传票的送达就是有效的。当事人都应当按照传票上的要求参加诉讼活动,否则可能会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比如缺席判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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