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死刑缓期一年执行最后会执行死刑吗?
我家里有人被判处了死刑缓期一年执行,我们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这最后到底会不会执行死刑。想问问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在这一年里要满足什么条件才不会被执行死刑,满足什么条件又会被执行呢?
展开


死刑缓期一年执行,简单来说就是给罪犯一个暂缓执行死刑的机会,在这一年的考验期里观察罪犯的表现,再决定是否最终执行死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这里所说的“没有故意犯罪”,就是罪犯在这一年里没有主动去实施犯罪行为。要是做到了这点,一年期满后就不会执行死刑,而是转为无期徒刑。如果在这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比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且经查证属实等,就会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但要是罪犯在这一年里故意犯罪,而且情节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就会执行死刑。如果故意犯罪但情节没达到恶劣程度,不执行死刑的话,死缓的期间就要重新计算,并且要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