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被起诉会通知别人吗


一般情况下,欠钱被起诉法院不会通知别人,只会通知被起诉人。法院的职责是公正地审理案件,通知被起诉人是为了保障其能够参与诉讼,行使自己的权利。 法院通知被起诉人通常是以传票的方式。法定的传票送达方式有多种,像公告送达,就是在一些特定媒体如报纸或官方网站发布通告;直接送达,即法院工作人员直接把传票交给被起诉人;还有邮寄送达,通过邮政将传票寄到被起诉人指定地址;委托送达,委托其他法院或单位送达;留置送达,在被起诉人拒绝接收传票时,把传票留在其住所。而且在送达时,受送达人要签收,必须有送达回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这里强调的是通知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并非随意通知其他人。 不过在个别特殊情况下,其他人可能会间接知道。比如当被起诉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不愿接收诉讼通知时,法院可能会采用公告送达,那么其亲人或其他人就有可能从公告渠道得知被起诉的信息。另外,在涉及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事项时,法院可能需要和被起诉人的家庭成员或其他相关方沟通,以便了解其财务状况或执行判决结果。 相关概念: 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 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