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无力偿还会涉及子女吗?
我因为做生意失败成了被执行人,现在实在没能力偿还债务。我担心会影响到子女,比如他们以后上学、就业啥的,不知道在法律上,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这种情况会不会涉及到子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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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不会直接涉及到其子女。这里涉及到“债的相对性”概念,简单来说,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也只需向特定的债权人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表明,债务通常是由签订合同或者产生债务关系的当事人负责偿还,子女并没有法定的义务替父母偿还债务。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会对子女产生影响。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父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其子女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比如,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因为这类学校的收费相对较高,属于高消费行为。 另外,如果子女通过继承等方式获得了被执行人的财产,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子女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总体而言,大多数情况下子女不会直接受到牵连,但特殊情形下可能会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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