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拘役判缓刑后还会被拘留吗?


醉驾被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后,正常情况下是不会再执行拘役的,但存在特殊情形可能导致原拘役刑罚的执行。 首先,缓刑是一种刑罚的执行制度。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法院可以宣告缓刑。醉驾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当法院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时,意味着在特定的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只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再触犯刑法,那么原先判定的拘役刑罚就无需实际执行。例如,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在这6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内,其人身相对自由,但需要遵守相关监管措施。 其次,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比如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等。同时,可能还需要参加社区矫正教育。 然而,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比如再度实施犯罪或者违反监管规定,那么缓刑就有可能被撤销,进而执行原判决的拘役刑罚。例如,在缓刑期间又因为打架斗殴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情节严重的,法院就会撤销缓刑,将犯罪分子收监执行原判决的拘役。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