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小心撞人了是否要坐牢?
我开车的时候没注意,不小心撞到人了。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要坐牢啊?我不是故意的,就是当时没反应过来。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不小心撞人的情况是怎么判定的,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去坐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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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小心撞人了是否要坐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要明白交通肇事罪这个概念。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比如超速、酒驾、闯红灯等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么什么情况下开车撞人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从而可能要坐牢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另外,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情形之一的,也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如果开车不小心撞人后,没有达到上述这些严重的程度,比如只是造成轻微的擦伤、车辆轻微损坏等,一般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通常不需要坐牢,而是通过民事赔偿等方式来解决,比如赔偿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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