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驾驶证会不会被吊销?
我朋友在广西遇到了一起交通事故,不幸有人死亡了。现在大家都很担心他的驾驶证会不会被吊销,想了解下在广西这种情况下,关于驾驶证吊销的具体判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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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西,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驾驶证是否会被吊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如果肇事者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这种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罪,驾驶证会被依法吊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此类情形下,既然构成犯罪,按照相关规定,驾驶证是要被吊销的。 其次,若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但肇事者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而是由死者承担全责或主责,那么肇事者的驾驶证通常无需被吊销。 另外,如果交通肇事后肇事者有逃逸行为,那么不仅驾驶证会被吊销,而且终身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这是因为逃逸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和社会公德,对受害者及其家属造成了更大的伤害,也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总之,在广西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要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驾驶证是否会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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