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后没钱还会中止执行吗?
我有个官司法院已经判决了,让我还钱,但我目前确实没钱还。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中止执行吗?我很担心会因为还不上钱被采取更严厉的措施,也不知道后续会怎么处理,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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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判决后,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钱偿还,是有可能会导致执行中止的。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为出现了某些特殊情况,使得执行程序暂时停止,等这些情况消失以后,执行程序再继续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其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就可能包含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这种情况。 当被执行人没钱还时,法院一般会先调查其财产状况。如果经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比如没有银行存款、没有房产、车辆等资产,法院就可能会裁定中止执行。 不过,中止执行并不意味着不用还钱了。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比如之后被执行人找到了工作有了收入,或者名下又有了新的房产、车辆等财产,申请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也会根据情况继续执行程序,要求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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