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打架判刑是否会加重?


在看守所打架判刑是否会加重,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判刑加重”这个概念。在法律上,通常是指在原本犯罪应判处的刑罚基础上,增加刑罚的幅度。判刑加重往往涉及到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 如果在看守所打架的行为,情节比较轻微,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比如只是轻微的推搡、口角引发的小冲突,这种情况一般不会直接导致原本的判刑加重。但是,这可能会被视为违反看守所的监管规定,会受到看守所内部相应的纪律处分,例如警告、禁闭等。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看守所应当建立教育人犯的制度,做好人犯的教育转化工作。对人犯的教育,应当因人施教,以理服人,体现政策。人犯在羁押期间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这里的犯罪行为如果是轻微的打架等违反监规行为,就会按照内部规定处理。 然而,如果在看守所打架的情节比较严重,造成了他人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或者构成了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那么就可能会导致判刑加重。从法律原理上来说,这属于新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也就是说,原本的犯罪和在看守所打架构成的新犯罪,会数罪并罚,最终导致实际执行的刑罚加重。例如,某人原本因盗窃罪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在看守所打架又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可能会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那么数罪并罚后,最终执行的刑期可能就会超过三年。 此外,如果打架行为反映出犯罪人在被羁押期间仍具有较强的人身危险性和主观恶性,法院在量刑时也可能会将其作为一个从重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因为刑罚的目的不仅是惩罚犯罪,还包括预防犯罪和改造犯罪人。一个在看守所都不能遵守规定、还实施暴力行为的人,说明其改造难度较大,需要更严厉的处罚来实现刑罚的目的。 综上所述,在看守所打架是否会加重判刑,关键在于打架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是否构成新的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