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不同意是否可行?


离婚时一方不同意也是可行的,不过另一方若坚持离婚,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首先来说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里解释一下几个法律概念。“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的请求,由法院来审理并做出判决。“调解”就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尝试协商解决离婚相关问题,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就是说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和别人结婚或者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对对方或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伤害,或者不管不顾、抛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长期沉迷这些不良行为且经过多次教育仍不改正;(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强调是因为感情问题而分开居住满两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个兜底条款,涵盖其他各种导致夫妻感情无法挽回的情况。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要进行诉讼离婚,首先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要提交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立案后缴纳诉讼费,接着案件会移送民事庭审理。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符合法定离婚情形,就会判决离婚。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由法院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调解: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协商解决离婚相关问题。 重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 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暴力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