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价目表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我是一家小店店主,最近印了一批商品价目表发放。但我不太清楚这价目表在法律上到底算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我担心万一性质判断错了,会有法律风险。想了解下价目表到底属于哪种,它们的区别是什么,对我会有什么影响呢?
展开 view-more
  • #要约邀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价目表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首先要明白这两个法律概念的含义。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简单来说,就是一方明确表示想和另一方达成某个交易,并且把交易的主要条件都讲清楚了。而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它本身并不构成一个完整的交易提议,只是起到吸引别人来跟自己谈交易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一般情况下,价目表只是列出了商品或服务的价格等信息,并没有包含合同成立所必需的全部条款,也没有明确表示只要对方同意这些价格就一定会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所以,通常价目表被认定为要约邀请。 不过,如果价目表中的内容非常明确具体,不仅列出了价格,还详细说明了商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质量、交付方式等关键信息,并且有愿意受该价目表约束的意思表示,比如写明‘此价目表在一定期限内有效,只要您按此价格下单,我们就会供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价目表就可能被认定为要约。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