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要约邀请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最近在和别人谈生意,对方发了一份商业宣传资料给我,说是要约邀请。我不太懂这个,想知道要约邀请有没有法律效力啊?要是对方发的内容有问题,我能不能追究他们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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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发出一个信息,目的是吸引别人来和自己谈交易,而不是直接和对方达成交易。比如常见的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都属于要约邀请。 一般情况下,要约邀请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它只是一种邀请对方来发出要约的表示,并没有直接表达出订立合同的明确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要约邀请的内容具备了要约的条件,那就可能被认定为要约,从而具有法律效力。比如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像明确了商品的具体价格、数量、规格等关键信息,并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那么此时这个商业广告和宣传就构成要约,一旦对方承诺,合同就成立,双方都要受合同约束。所以,判断要约邀请是否有法律效力,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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