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开的增值税电子发票如何作废?

我手里有一些还没开具的增值税电子发票,现在因为业务调整,这些发票用不上了,想把它们作废,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有没有简单易懂的方法能让我完成未开增值税电子发票的作废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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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缴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增值税电子发票和传统纸质发票有所不同,它一旦开具就不能作废,不过这里说的是未开的增值税电子发票。对于未开具的增值税电子发票,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不存在“作废”的概念,准确地说是“退回”或“缴销”。 如果是在税控系统中,你可以登录税控开票软件。通常,在软件的发票管理模块下有相关功能选项。例如,有的软件有“发票退回”这一功能,你可以通过选择对应的发票号码段等信息,按照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将未开具的电子发票退回到税务机关的系统中。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而对于未开具的发票,企业也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如果企业因为各种原因不再使用这些未开具的发票,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退回或缴销,是符合规定的。这样做也是为了确保发票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防止发票的不当使用。 另外,你也可以直接联系当地的税务机关,向税务人员说明情况,他们会指导你完成相关操作。税务机关通常会有专门的窗口或渠道来处理这类业务,你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相关资料,如发票领购簿等,税务人员会根据你的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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