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逃跑会从重处罚吗?
我之前被取保候审了,但因为一些原因我逃跑了。现在女儿高考我现身了,我很担心会受到更严重的处罚。我想知道,像我这种取保候审后逃跑的情况,在法律上会不会从重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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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就违反了上述规定。 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取保候审后逃跑一定会从重处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的行为,往往会被司法机关视为其认罪态度不好、具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在量刑时可能会将其作为一个从重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例如,原本可能判处较轻刑罚的,因为逃跑行为可能会适当提高量刑幅度。而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后再到案,可能会影响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进度,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这也可能会对其量刑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总之,取保候审后逃跑虽然不一定必然导致从重处罚,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可能会对量刑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这种行为还会带来其他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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