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忘了办土地证怎么办?
我买了套商品房,当时只办了房产证,后来才发现忘了办土地证。现在心里有点慌,不知道这会有啥影响,也不清楚该怎么补救。想问问专业人士,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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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对于商品房来说,土地证和房产证一样重要。不过在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后,全国开始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书。 如果你购买的商品房是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之后,并且只办理了房产证而没办土地证,一般不需要再单独办理土地证,你可以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房产证更换为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你这种情况可视为变更登记,符合单方申请条件。 若你的房子是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之前购买的,忘了办土地证,首先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已经办理了大土地证(整栋楼或整个小区的土地证)。如果开发商已经办理了大土地证,你可以凭借购房合同、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分户土地证。依据《土地登记办法》规定,依法利用国有土地建造房屋的,当事人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之后,持土地权利证书和相关材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如果开发商没有办理大土地证,那可能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土地出让金未缴清、土地存在纠纷等。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联合其他业主,要求开发商履行相关义务,办理大土地证,进而为业主办理分户土地证。如果开发商拒绝履行义务,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协助办理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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