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立遗嘱的格式是怎样的?

我想立一份遗嘱,但是不清楚具体的格式。担心格式不对会影响遗嘱的效力,不知道遗嘱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各个部分该怎么写,也不确定有没有一些必须遵循的格式规范,希望了解立遗嘱的具体格式。
展开 view-more
  • #遗嘱格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立遗嘱是指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并在其死亡时生效的法律行为。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不同类型遗嘱的格式。 自书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其格式一般包含首部、正文和尾部。首部应写明标题,即“遗嘱”二字。正文部分要详细说明立遗嘱人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接着阐述立遗嘱的原因;然后清晰列出财产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如何分配等内容。尾部则由立遗嘱人亲自签名,并写上立遗嘱的具体年月日。 代书遗嘱,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格式和自书遗嘱类似,不过要额外写明见证人的基本信息,且必须有遗嘱人、代书人和见证人的签名。 打印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这种遗嘱格式同样需明确财产分配等核心内容,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每一页都签名并注明日期。 录音录像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在录制时,要清晰说明遗嘱人的身份、财产分配意愿等,同时见证人也要出现在画面或声音中表明身份和见证。 口头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虽无固定书面格式,但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并且在危急情况解除后,应尽快以其他法定形式重新立遗嘱。 无论选择哪种遗嘱形式,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来立,以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