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小姐未遂被骗会被拘留吗


叫小姐未遂被骗这种情况,是否会被拘留要视具体情形而定。首先要明确,嫖娼在我国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但单纯的嫖娼活动不构成犯罪,也就不存在犯罪未遂的说法。 如果只是单纯有嫖娼意图,最终未遂(没有实际发生嫖娼行为),并且在这个过程中遭受诈骗,一般不会按照嫖娼行为进行拘留处罚。因为嫖娼行为的构成通常需要有实际的交易或者行为发生。例如只是和所谓“小姐”联系沟通了,但还没见面交易就发现被骗了,这种单纯的未遂被骗情况,一般不会以嫖娼来拘留。 然而,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其他违法行为,情况就不同了。比如明知是诈骗陷阱,却因为心存侥幸继续参与一些非法交易环节;或者在联系“小姐”过程中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像在公共场所大声宣扬招嫖等,那就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面临相应的处罚,不过处罚也不是按照嫖娼既遂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 。这意味着,如果叫小姐未遂被骗的情况符合这些减轻或不予处罚的条件,也可能不会被拘留。 总体而言,是否会被拘留需要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定,包括当事人在整个事件中的行为、主观意图、是否存在其他违法情节等因素。公安机关在执法时会全面考量这些情况,做出合理的决定。 相关概念: 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