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经营所得是由合伙企业缴纳吗?
我和朋友开了家合伙企业,最近在处理经营所得纳税的事儿。不太清楚这个经营所得是由合伙企业来缴纳,还是有别的规定。想问下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到底该谁来缴纳这经营所得的税呢?
展开


在回答合伙企业经营所得是否由合伙企业缴纳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合伙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对于合伙企业经营所得的纳税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 号)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意味着,合伙企业本身并不作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它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无论是分配给合伙人,还是留存于企业,都要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比例,由合伙人分别承担纳税义务。如果合伙人是自然人,就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缴纳;如果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缴纳。 举个例子来说,假如有一个合伙企业,有两个合伙人,一个是自然人甲,另一个是法人乙。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合伙企业取得了经营所得。那么,这部分经营所得不会由合伙企业去缴纳所得税,而是甲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对自己应得份额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乙则要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对其应得份额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合伙企业经营所得不是由合伙企业缴纳,而是由合伙人分别缴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